父亲发生工亡,儿子有精神病并持有残疾证按月享受国家救助金,单位除工伤补偿外,还需要额外支付赡养费吗
应该不需要了,根据工伤赔偿标准来看:
工亡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已经包括了亲属抚血金了,不过因为对方家庭问题单位可以考虑另外进行赡养或者补偿、慰问。
父亲工亡,有精神病并持有残疾证的子女,除按月享受国家残疾救助金、单位工伤生活补助外,一旦发生生活困难,还应该享受单位、社会救济。
当然需要有
父亲工伤死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其配偶和子女应该得到工伤赔偿金;无生活来源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享受按月领取的抚恤金待遇;患有精神残疾的儿子除了按月领取残疾补助金,不影响享受抚恤金待遇。
根据工伤死亡的相关规定,没有劳动能力,需要死亡人供养的,有单位给予供养。
按照劳动法,工亡的司法解释,儿子除丧葬费和工亡赔偿金外,还可以得到其父每月工资30%以上的生活补贴,直至儿子死亡为止!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进行残疾鉴定,应该有残疾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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