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熙地产拖欠工程款案》,以房屋抵债。经二次拍卖流拍。《云南马龙法院》说以评估价抵偿,合理吗?
案子本来很简单,就是一起工程款拖欠案。
已经得到从曲靖中院——云南省高院——最高法院,一路判决支持。
执行本应也很简单。因为有保全的资产。
我们保全了17套别墅,足以抵偿拖欠的工程款。
就这样一起简单的案子,却一拖5年。5年啊!
现在,终于到了执行环节,又节外生枝。
拿不到钱,拿一大堆房子,怎么变现?
最愁的是
二拍都没人要,流拍的房子,现在按照评估价给我。
要知道二拍价格=评估价*80%
我觉得没道理啊。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下一篇:民爆设备用非专业人员拆除非法吗
上一篇:法律问题,请详解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