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签订三年,现工作九个月,公司经济不景气裁员,公司怎么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公司在合同期内裁减员工应当给与补偿。应当按照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补偿)。
可以协商赔偿N+1就是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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