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民族自治地方?它有哪些基本形式?结合你的体会谈谈民族自治制度的优越性(50分
民族自治地方:是建立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bai 主要有4种类型: 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的自治地方; 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并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建立的自治地方; 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 在某些汉族人口占大多数的地方也可以以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自治地方。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拥有广泛的自治权。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二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依法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截至2011年8月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80多部。三是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55个少数民族中,53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共使用72种语言;29个少数民族有本民族的文字。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确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保障各少数民族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民主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平等享有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维护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制制度bai的优越性有四点: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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