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买完货,要退,无质量问题,实体店有明文规定必须退货吗?
有位顾客,刚选好衣服,同意摘了吊牌,并且穿着离开。过一会就要回来换货,出于人道主义,给换了,换的商品价格低于原始商品价格,让再选别的不选,非要退款。我们商家有权不去退款吗?我认为已经剪掉吊牌,并且穿着离开,已经影响我二次销售,我就有权不去调换,对吗?而且有明文规定,实体店铺也必须7天无理由退换货吗?
除非实体店在的商场或市场有明文规定(X天无条件退货),否则没违反国家三包的,一律都不准退换。
关于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并没有任何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的话,消费者不能轻易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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