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女儿给母亲,儿子给父亲,女方不用支付儿子抚养费,女儿跟着父亲生活到成年
现在女儿跟着母亲生活了3年,父亲需要给生活费吗,女方需要给儿子生活费吗
对抚养费问题反悔了?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见《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因此,如果需要,可以起诉主张。
在法律上,父母应该给儿女抚养费。离婚协议虽有一定的合法性,但与法律相冲突的地方要以法律规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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