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有一套房子,离婚协议归儿子,如果在婚,房子卖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209条、214条规定,如果你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归儿子所有,但是没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很抱歉,该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该房屋就是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这套房屋就和你没关系了。
其次,如果是上述第一种情况,那么你在婚后,把该房屋卖掉,这套房屋是属于你和你前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钱和你现配偶没关系,这个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你儿子是未成年人,你想卖房子,必须取得他的所有的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才可以卖,
此夫妻还是彼夫妻?房子是儿子的。在儿子未成年之前,生父母也不能擅自变卖。
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在你们离婚时已经将房产协议归儿子,这在法律上,已经完成的赠予手续,事实上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归儿子,你们已丧失的房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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