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时只开了收据,入住多年后去办房产证,才知道房子被查封,我该怎么维权?
可以向作出查封裁定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问题过于简单,可以详细说一下再做回答。
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具体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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