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但当时尚未颁布。后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对原文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正,由1996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的意义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是档案工作诸多改革中最大最重要的事件,它标志着我国的档案工作从此走上了“以法治档”的轨道。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了国家管理档案的范围,规定了我国档案工作的利用和公布办法,规定了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档案的权力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一项新的成果,它的颁布实施对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是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档案事业的第一部法律,是协调国家机关、集体单位和公民三者在档案方面关系的法律准绳。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问世,使档案事业的建设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改变了过去仅靠政策、行政措施等手段来推动档案事业的做法,标志着档案和档案工作从此进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推定了国家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同时,它又增强了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保证了档案财富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更有利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指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的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的意义在于,结束了中国没有档案法的历史;结束了在中国档案没有法律保护的历史;结束了中国档案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这既加强了国家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又促进了档案事业发展。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的影响是很大的,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更加重视了,如将档案工作纳入党政管理;社会各方面对档案工作更加支持了,如档案建设投入加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档案工作中来了。
《档案法》关于档案的定义。即《档案法》所针对的对象和适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