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有哪些?
第一 2021年4月4日(农历2021年2月23日),江苏盐城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1死。 江苏盐城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1死。 北京时间4月4日,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4日通报,当日凌晨,G15沈海高速由南向北898km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 通报称,4日0时51分许,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撞上对向行驶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此后大客车后方的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受伤人员均已送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后,当地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和卫健部门全力开展现场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二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2021年5月14日下午,在G42沪蓉高速四川南充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导致6人死亡、28人受伤。 据调查,三辆肇事车辆手续均合法有效,客车未超员(核载39人,实载35人),轿车和面包车未超员,货车未超载(空车)。均未超速,排除酒驾、毒驾违法行为。 川R81331货车驾驶人吴某某在疲劳状态下驾驶,且临危处置不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川R81331货车所属的南充市豪琪运输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全科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逮捕,公司实际受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交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南充市豪琪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造假,同时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道路运输动态GPS监控人员。通过对事故货车GPS监控记录调取分析,发现事故货车长期临近于疲劳驾驶时限,车载GPS共计有一千余次报警提示疲劳驾驶信息,而豪琪公司监控平台未实时监控,未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四川公安交警提示:车祸猛于虎,人命大于天。客货运输企业必须要切实树立安全运营、规范运营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做到自觉抵触交通违法,主动防范交通事故。(总台央视记者 黄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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