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理最高人民法院不立案不裁定怎么办?
我因揭发检举了领导出卖图签、给回扣、偷税漏税、打击报复、剽窃他人成果等问题,受到打击报复被辞退.。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因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起诉、上诉、申请到高级人民法院,均因人事争议做出的是不予受理通知书,被驳回。申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十五年了既不立案,也不裁定。而且现在根本就不允许进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大门。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您和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和补偿。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再进行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人事争议,只受理劳动关系争议,这两者是有区别的。或者超过了仲裁受理时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不受理的。同样的,法院不受理人事关系争议,只受理侵权。您正确的做法就是在第一时间请律师介入而不是自己处理。现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均已超过,只能接受这个令人遗憾的结果了。
如果缴纳了规定年限的社保和医保,您应当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没有缴纳够规定的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没有住房的问题不同于因被侵占而失去住房,法院不会受理并解决您住房。
对于打击报复,如果您可以举证,当年可以采取其他渠道投诉。
人事争议应当受理啊,怎么会不给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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