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13 17:36:05 80次访问
工程结束,建设方因资金困难迟迟不付工程款,最后对方破产清算,债权得以确认,但因工程完工到建设方破产已超过6个月,不能享受优先受偿,只作为普通债权赔偿,由于建设方资不抵债,所欠工程款无望,请律师大神给支个招,谢谢!
新司法解释现在应该改成十八个月了,支招不要钱啊,不看材料怎么支招,不看材料跟你说的基本都是扯淡。拿着材料找正规律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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