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是怎么个规矩?
如果你女朋友看上其他的男的了,并且说人家男方条件比你好,所以现在想和你分手,你占用女孩儿那么长时间做你女朋友,所以你得给分手费。这个不合理吧?谁提出分手谁给对方分手费,怎么女孩儿自己提出分手,还要找男方要分手费啊?
1、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2、如果一方愿意给予另外一方经济上补偿以达到分手目的的,法律并不禁止,这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以金钱的交付为准。给不给分手费完全出于自愿情形。值得注意的事,目前有些恋人在恋爱交往初双方签定有恋爱协议,对此有事前约定的,可按此约定给付,毕竟诚信重要。3、恋爱本身就是一个相互认识、了解的过程,有的可能成功,有的也可能不成功,这是正常现象,不要过于纠结,即或分手也应依法、理性、友好进行才对。做不了恋人、夫妻,还可以做朋友、同志,最好不去要什么分手费,这可能激化已有矛盾,与社会无益。
分手费属于赠与行为,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恋爱阶段,最好双方不要产生比较大的经济开支,以免造成经济纠纷。关于分手,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民间也没有什么潜规则。谁想找对方索要分手费,那要看对方是否愿意给,对方不认可你想要也很难能得到呀。
没有一定之规、多少之分。
自我感觉,两人应该凭良心来处理这个问题,
但现实生活中会有因分手而冲昏头脑、失去理智的人,存有过激的言行(天价的分手费)。
就你所述,女方要求男方给付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也没有法律依据。男方可以不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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