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赔偿离职员工双倍工资吗?
公司和员工签订了试用期工资及转正工资,后公司按时发放工资及缴纳医社保。但由于公司人事的疏忽,没有及时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个月后员工提出离职并提出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工资赔付双倍工资,这样合理吗?
合理合法 公司人事的疏忽 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实 公司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公司不是没有签订合同 而是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 而恰恰是这份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第十九条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当时直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而不是签订试用期合同 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可以联系当地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