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A在网上查找B的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然后泄露到网上,让人网bao。A的行为算不算犯罪?
现在的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恶意泄露他人信息,并进行威胁,网bao,是否触犯刑法?如果受害者因信息泄露导致生命受到伤害,那么泄露其信息的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肉搜索”行为的认定,网站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的认定进行了明确。新的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恶意泄露他人信息,并进行威胁,网暴是肯定的犯法的。但在网上查找信息然后发到网上,这应该不算泄露个人信息吧。当然,非法搜集的肯定算。但如果因为信息泄露而导致生命受到威胁,那么就需要看受害者受伤的程度,不算很严重的话,应该给予警告,严重的话肯定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以上所述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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