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借款说好不用还,但欠条还在对方手里,万一反悔突然要追回了,需要支付本金+利息吗?求助
多年前我表妹跟朋友借了钱,里面没有写利息,借款单里也没有写明收利息,因为对方亏欠她让她打了孩子,说好不用还。但是欠条还在对方手里,想问万一借款人跟她要,需要还本金+银行利息吗?
情侣借款说好不用还是没有用的,因欠条还在对方手里,万一反悔突然要追回了,需要支付本金。因欠条没有协定利息,所以不用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有借条就有借款,口头说不还是不行的。没有写明利息视同不要利息。但如果还款超期了,超期以后的借款是需要计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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