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宁在趁接送老师不注意,下楼梯时从后门偷偷溜走,被车撞了。
小宁在趁接送老师不注意,下楼梯时从后门偷偷溜走,被车撞了。主班刘老师,不管小宁的接送问题,管另外几个小孩子的接送,接送的张老师,在大厅清点人数时发现小宁不见了,边打电话给刘老师,边上楼找小宁。刘老师,在得知情况后打电话给了家长。这种情况下,老板、张老师、刘老师各要负多少责任?
我觉得:小宁属于未成年人,他(她)的行为虽然有自己的过错与责任,但是负责接送他(她)的那个老师也是有(应该负主要)责任的。因为负责接送小宁的这个张老师是有疏于管理责任的(老师没有做到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时刻把自己所负责接送的学生纳入到自己的视线范围来严格管理这是导致小宁脱离了老师监管的主要原因)。如果刘老师与张老师是各自负责接送一定数量的学生,则刘老师因为没有(参与)共同管理小宁的义务而无需承担此次责任的。你说到的老板,是谁?如果这个老板是小宁所在的小饭桌(托管学生的民办机构)的负责人的话,这个老板应该负责承担垫付小宁治伤的一部分费用的,该老板如果为小宁投了意外保险,该老板再根据小宁应该承担的责任来单附属部分损失(然后再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去报销应该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那部分保险金) 。因为小饭桌这样负责接送学生的民办机构,收取了小宁缴纳的相关费用,他们就应该履行好对自己负责接送学生的安全切实负起管理的责任;如果接送学生这个托管单位没有为接送的学生缴纳保险,老板就应该与撞伤小宁的车主来按责任承担治伤的费用。如果撞伤小宁的车主为自己的车上了保险而无须老板承担的情况下,老板就无需承担相关的费用了。我的回答仅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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