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些年的事了,证据已缺失,怎么办,就这么过了吗
那时我六年级的事了,那一天,我们在学校附近小卖部里买东西,人很多,我买完了,也付了钱了,然后就在里面等我闺蜜,等我们想出来时,那个奶奶净说我没付钱,没办法,她也没钱了,我只好放了回去,有监控,我们也提出要查过,但那个奶奶没空查,那个小卖铺经常人很多,但都是学生,那个奶奶和那个阿姨只要是不记得或者没注意就会说是偷的,自此以后,就忘记这个事了,也没敢跟大人说,那东西与不贵,就零食,5块左右,怎么办,就让这个事过去吗。。。
过不了的只是内心,你换个角度想,她开一小店,人生不易,所作所为皆有因果循环,你不计较,也是积福。
没有证据就是扯皮了,金额也不大,还是过去吧。
1.这个小事一桩,过去就过去了;
2.没有造成什么后果,就不要纠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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