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20年11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1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实际成本为35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2)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3)10日,向丁企业赊销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实际成本为22万元。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18日,收到结算销售款项并存入银行。要求:编制该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1)1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实际成本为35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
借:应收票据 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8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04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
贷:库存商品 35
(2)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借:应收账款 130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30
银行存款 5
收到银行通知款项到账
借:银行存款 1305
贷:应收账款 1305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3)10日,向丁企业赊销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实际成本为22万元。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18日,收到结算销售款项并存入银行。
借:应收账款 45.2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5.2
18日收到货款按照2%折扣,40×2%=0.8万元
借:银行存款 44.4
财务费用 0.8
贷:应收账款 45.2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
贷:库存商品 22
上一篇:增值税发票在哪里领购并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