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主委员会问物业公司索要10万元合法吗
“借主委员会”,挺新鲜的词汇,那时怎样的“组织”?为什么要向“物业公司”索要10万元钱?,题主须将其中的缘由说清楚,大家才能帮助题主分析是否“合法”的情况。
在当今世界,单位间经常性的进行“相互资金借贷”的现象并不罕见,“索要资金”的情况也是多见的,是否“合法”均取决于双方的资金往来的“关系”是否“违法”,严格的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资金运作”,通常是不违法的。
这个合理合法。你可以看看物业管理条列,那里面有具体的规定,业委会的经费还可以用物业的多种经营的费用垫付。也可以有全体业主支付。要看业主大会的商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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