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法律,失业保险
学校因为校区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想让我们也跟着转移,因为不想去外地所以就拒绝了这个要求,这种原因离职学校该不该给予补偿,离职报告应该怎样填写,离职以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这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合同应当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您自己主动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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