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如何解决租住户垃圾乱堆、污水乱排问题
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80%,县(市)建成区达到70%。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建成,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化处理的建制镇达到90%以上。  1、建立城乡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在城市基本形成“3+X”垃圾分类模式,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4+X”模式,增加厨余垃圾分类)和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电子垃圾、废旧织物、大件垃圾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在农村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农村垃圾产生量减少30%。  2、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超过1100吨/天(如皋500吨/天、启东600吨/天),完成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7号库建设。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置能力240吨/天(市区100吨/天、海安50吨/天、如东40吨/天、海门50吨/天)。各县(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中转调配场)、大件垃圾破碎设施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全面建成。推进通州湾示范区建筑垃圾调配场建设。积极推进通州湾环保产业园、港闸区静脉产业园建设,加快建设废旧玻璃、废旧木材、废旧织物、废旧轮胎、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有害垃圾处置等其他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设施,实现各类设施合理布局。  3、建立垃圾减量源头控制体系。装配式建筑和中心城区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加快推进,“限塑令”全面执行,商品过度包装以及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一次性用品使用有效限制,市区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净菜进城,一般工业废弃物基本脱离现有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渠道。  4、建立可回收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基本实现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可回收物资的企业回收再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