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份子应不应该受到惩罚?
1在八小(师范附属小学)尹晶晶王涵挨欺负,李博楠踹人,岳鑫原骂人打人,高一协犯,该不该抓起来?2在三十一中王涵朋友贾薇薇杀人翟雪松,嫁祸王涵,该不该抓贾薇薇?3九台一中高卓嫱导致11班13班干仗,嫁祸给王涵,请问该不该抓?
并非一犯罪就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话,可以不予刑事处罚,可作出被告人赔偿等处罚。一些犯罪行为之所以可以免于处罚,是因为这些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不大,一些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另外就是受害人本身可能本身具有严重过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1,,不该抓
2,,应该抓
3,不该抓
你说的这些人都该抓,但是光说不行,你一定要有这些人的犯罪证据。如果你证据在手,建议你立即到公安局报案,将这些不法之徒绳之以法,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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