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拿走了国宝该怎么办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是国宝是盗窃的,那就事更大了,达到3万到10万元钱以上的话,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话,也就是说30万到50万元以上的话,是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当然还有其他情况,比如一些珍稀动物,熊猫等,也属于国宝,国家禁止私人饲养。由于科学研究、引种驯化等目的需要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时,需要经过国家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如果私自饲养,也就是拿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那当然是报警呀。
朋友,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盗窃国宝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请问具体情况如何?被谁盗走的,身份信息有没有?详细情况。
报警,由警方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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