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关于银行工作人员禁止民间借贷的规定是从哪一年开始有的
如果有具体的文件,那就更好了。我只找到了2012年的八不准。谢谢!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一律开除!
银行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民间借贷,一经发现立即开除。这是2011年10月,银监会的规定。
熟悉温州民间借贷及高利贷行业的人士都知道,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甚至直接放高利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正是一些银行从业人员的违规协助,很多民间借贷、放高利贷的行为才能实施。
当时,温州频现企业主“跑路”现象,引发全国对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崩盘,并进而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担忧。
随即,浙江省银监局推出“一揽子”金融帮扶措施,其中,就明令禁止银行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9项措施支持小型企业发展,明确提出,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不是不允许,只是有条件,利率不要太过,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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