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房款已付55%,出售方又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如何处理
买卖楼房价格22.5万元,买房已付12.5万元,余款约定一月后付清,买房未按约付款,卖方即将楼房有出售他人,已付12.5万元和装修费8万元如何处理?
关键是看合同的约定。
合同是否约定:
1,未按期交清欠款,卖方是否有权把该房出售给他人?
2,如果不能按时交清余款,前期支付的资金该如何处理?
疑问:
1,为何房屋余款没有结清,卖方就把房屋交与买方使用?
2,既然未结清尾款卖方都能把房屋交与买方,为何房产证还在卖方手里?
3,既然卖方已把房屋交与买方,为何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看看合同办事吧。
可以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要回,或者是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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