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哪位好心人帮一下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一栏没有申请交警调解填写保险公司给理赔吗
1.调解不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要前提(条件)。当然,能够成功调解免去诉讼,为最高人民法院、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倡导。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作出,加盖公章并由办案警察签章,即为有效。在诉讼过程中,如无相反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法律效力。
3.承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当事人对理赔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盖章也不行,必须完整填写意见
只要加盖公安局公章,即可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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