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期间发生意外市医保怎么办理
员工在请假期间受伤,那么可以排除是工伤事故,那么工伤保险一定不会赔偿。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结算医疗费,报销部分,但是也不属于赔偿。如果是他人原因造成的,那么应该由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员工本人存在商业保险,那么是可以申请保险理赔的。
不属于工伤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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