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与合同上的付款账户不一致(户名一直),打款到发票账户的问题
购销合同中明确规定:乙方指定账户如下:(户名:XXXX;账号:XXXX;开户行:XXXX)。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货款,必须汇款至上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甲方未向乙方付款。
1、发票上的银行账户和合同中规定的打款账户不一致(户名一致))的问题跟供应商的分销商确认后,以发票上的账户打款。这造成违约了吗?
2、之后分销商不在与供应商合作,我之前与分销商的的打款账户确认还有效吗?
3、之后与供应商确认账号不一致的问题,他答复以合同为准,发票上的账户也是可以的,意思是我也可以向发票上的账户打款吗?
4、与供应商核对之前的款项,已通过微信确认之前的款项已打到供应商账户,如果供应商以合同为由要求重新打款,那之前打出的货款可以要求追回吗?
5、以上内容都是通过微信与分销商和供应商沟通,微信内容可以作为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共五个问题,我只是一名普通员工,公司要求要我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是我填写的付款单,所以很着急,求大神帮忙!
1、。违约,合同中写的很明白,按合同执行
2、没明白什么意思
3、不可以,按合同执行
4、以书面确认为准
5、这个可以作为一个证据,但是最好出具个合同变更协议,双方同意可以打到发票上注明账号。
一切业务都要以合同为准,以后先看合同再办业务,要不就吃大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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