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再续签,但是之前签有进修协议,是否赔偿?
私人医院合同到期,我不愿在续签合同,但是之前签过进修协议,协议说明我要在医院干满5年,没有干满就要按照协议写明的赔偿,进修的费用5000元,但是按照协议赔偿就要让我赔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等,请问合同到期我是否可以不用辞职就走,让我赔偿这么多是否合理?
双方签订有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执行。干满5年你再走,就没有事的。
进修期应该不长,那不叫赔偿,叫退回进修期间发生的由单位支付的费用,那是合理的。
1、按照用工合同,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可以的,公司叫你赔偿是不合理的。2、按照进修协议,如果你不干满5年,你应当退回公司为你支付的进修费以及进修期间的各种待遇。3、建议你干满5年。
协议违约方,必须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的。
如果你不辞而别,对方可以法院起诉追究和追加你的法律赔偿的。
等你进修期满(时间)就没事
进修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的补充,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单位要求归还进修期间的费用及待遇等是有法律依据的。
不用辞职就走人,是行不通的,除非你不自己开诊所。
既然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就必须按协议规定办。你想不辞而别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好像是有这个赔款的。
上一篇:拆迁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