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爱他怎么办? - 爱问答

(爱问答)

很爱他怎么办?

我跟他相恋了,如今我七夕去他那里,发现他在传销里面(只是他自己觉得不是)。他曾经跟我说的话,如今我从他妹妹的口里知道他骗了我。我一直以为他很爱我,我去他那里,他放下工作陪伴我,做的很细微,会帮我挤牙膏放洗澡水,饭桌上,跟他们吃饭,我吃不完,我男朋友都帮我吃了,我觉得好感动,我好爱她。如今我发现他很多东西骗了我。我有很多问题不明白。1.他跟我认识是不是只是为了发展成为他的下线?2.他就没爱过我嘛?3.他为什么要执著的让我去他那里和他一起上班?4.我跟他保证我不会心动别人,等他1年半(他说差不多1年半载吧就该见到自己的努力的结果了),他还是优柔寡断唉声叹气的告诉我“你自己选择吧”,为什么让我这么难做?

我就想搞明白爱不爱我,为了什么?“一将功成万骨枯,不愿看清我是万骨之一”,真的不愿!谢谢大家帮我分析一下他对我况。他经历的比较多,经历亲人的离去。

怎么说呢,传销里面就没有 爱这说法的,从你的说法里面看出了你也了解传销!做传销的下场无非2个结果!1一将功成万骨枯,他们都不愿意做万古枯?那谁去做?在传销里面就是头脑的战场?传销成功的有。大概就是千万分之一或者亿万分之一,也许更低!而且里面很恐怖的,女的下场也许更悲剧,因为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每天都是可以不用饿肚子,出来以后没生存技能的还会继续去做哪一行业,如此循环下去,直到后悔莫及,这还算 好的,不好的是你在里面拉不到人了就会去陪睡什么的!有的还逼迫你去卖淫!!!我进过传销3次,我走的时候我朋友都说以后等他富裕了让我后悔,匆匆几年过去了,这个人也是失踪了,!2传销就是靠狠和脑袋,也许你会赚钱,不过代价就是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就是自己一个人每天都只是住宾馆,还得害怕被抓!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传销里面的都是做梦的,他之所以在传销是他已经怀疑自己了,他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没他想的好了!                                               直接分手吧!!!这种男人已经迷失了自己!!他只是把你当作他的万骨之一,而且传销里面是没有爱情,像一些什么领导是可以随意进那些女传销的房间,所以你懂得!                传销敬而远之!!自己努力才是正确的!         我女友做传销!我还是离开她了!没有离不开或者很爱之类的,只是你没有遇到更好的而已!                     !望采纳!!

若是做传销的,立马离开这个人

自己都垫量就可以了,,,,,,感情的事情自己把握而已,,,局外人不好给意见,,,,最后还是自己决定的了,

有时候,骗人也是出于爱人。如果他也爱你,同时又怕你担心,骗你也不足为怪。

其实,至少你一度爱过他,而他现在正处于传销泥潭中,正需要人来拯救。

建议你与他的家人好好商量一下(确认他在传销中),然后去报警,把他解救出来再说。如果他确实是你的菜,你解救他出来后自然会对你不离不弃的。即便他不(再)爱你,你也算是对自己的爱负责任了,对他做了一件好事!

首先你自己先不要被他洗脑了,然后再考虑爱不爱,我觉得你还是先回去冷静一段时间,如果他出来了,就好好在一起,他要是不愿意出来,继续想被洗脑,那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我也曾经很爱一个人,我们也在一起过,但是最后,我才发现,他竟然还爱着他的前女友,我也曾一度给过他很多机会,比如一起去看电影,结果他带了他的兄弟,之后电影没看成也就算了,居然丢下我自己跑了,呵,我已经跟他掰了,他的童年很黑暗,而我恰恰相反,而他的前女友懂他,我不懂,难道这就是理由?那又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所以,请你不要以为很爱很爱,而断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一旦发现他不爱你,或者不够爱你,那就抽出身,不要让自己越陷越深,不然,等到最后,伤得最重的,最终还是自己

他已经被洗脑了,应该赶快把他救出来。

爱情跟工作两码事,二者不能相提并论

你如果真的喜欢他你就应该问清楚

      朋友,传销的本质是什么?就是欺骗!传销的结果是什么?就是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会被“绳之以法”!

      和一个专门靠搞传销活动来欺骗亲朋好友谋取经济收入的人在一起,不瘆的慌吗?

      再者,搞传销活动的人,所欺骗的对象大多是亲朋好友,如果和一位善于欺骗的人在一起,怎么去面对那些曾经被他欺骗过的人呀?想一想,都感觉到“无颜苟活于世”!

      什么是“爱“?什么是”不爱”?

      爱,是双方都彼此欣赏、喜欢、付出与包容!爱,存在“一厢情愿”;爱,存在付出代价!

爱,存在承担责任!爱,存在“糊里糊涂”!

      但是,爱,要真诚!爱,要忠诚!爱,要牺牲!爱,要“赏心悦目”!

      传销的人,不会“成功”!传销的人,会亵渎“成功”!

      如果你认为是爱他而放弃法律原则,与之“随波逐流”,你面临的,将是与之“共苦”而没有“同甘”!他,没有那种“一将成功万骨枯”的胆魄!因为法律不容!

      记住:一座建筑在沙堆上的楼宇,即使再富丽堂皇,最终的结局就是“房倒屋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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