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有婚姻期内向别人借钱,当时我不知情,离婚后他向法院起诉为夫妻共同债务合理吗?
我不认识 那人,要婚姻期内他也没有找过我,起诉后我找过律师,律师说没有办法,只能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也是这么判定的,我非常郁闷
是的,肯定是婚姻共同债务
离婚了,就不用管他
婚姻期内债权债务共有,你老公能够举证是婚姻期内共同债务,你就有偿还义务。否则无义务。
婚姻期内不找你,离婚后突然跳出来,完全有理由怀疑是虚假债务,你可以要求前夫举证借的钱干嘛去了
当时没有告给你,不合理;离婚时也不知道,不合理;离婚后起诉,应该怀疑是假的,应该他起诉,他应该提供证据才合理。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伪造一个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那么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别小看这个情况,随便举个例子,两口子离婚时一方拿出借条,称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也是共同债务。如果是恶意串通第三人,是找人共谋的,转移财产的,法院是绝不会受理。如果夫妻中有一人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中产生了负债,在借款人追款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单的说,如果某丈夫借钱去赌博吸毒,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不用想办法偿还的。
注意:
除开上面这两点,有一些特殊情况,这种特殊情况下的一人债务不算夫妻两人债务。
比较明确的就是,另一半要能证明自己不知情那债务是其个人债务,或不用在夫妻两人共同债务的,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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