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卖地,女儿户口已迁出20年了,她还要地钱,给吗
这是一个经济集体成员享受集体收益分红的案例。要查看此女是不是本经济集体的成员,是才有权参与分红。户口在与不在村里,并不是衡量是不是本经济集体的成员的唯一条件,还要看其是不是以本集体土地作为生活来源,再就是其在本集体中是不是尽到了集体成员应尽的义务,三要看是不是得到了本经济集体成员一定比例(好象是80%以上)的认可为本经济集体成员。
要个屁,农村土地,是按人头给的,户口在本地,才有机会。
如果村里对出嫁迁出户口的有补贴,或者女儿迁出户口后没有重新分地就应该给!
不给,没有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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