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了母亲嫁人父亲的土地可以归女儿吗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二款“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方式,也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家庭成员中“父亲死了母亲嫁人”,只要这个家庭仍然存在,则原承包关系依然存续。
农村如果没有动地,我想应该可以的。女儿没走,理论上,就是女儿在种地了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