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社保,拖欠工资
1: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有三年了,签有合法的老公合同书,合同是一年一签,但就是刚开始签的那份后面就没有见公司叫签过。且签完合同了公司没有给回个人的那份,都是以个人办事需要合同想公司索要才给的。现在都服务有三年了。就拿到过首年签的那一份合同。公司这个行为是否合法?2:公司合同里明确说明帮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公司从2017年10月份至今就没有缴纳过社保,员工个人部分是每个月都已经扣了。公司这个行为是否合法?3:公司以回笼资金不到位为由,把员工工资2018年1月份至今都未发放。(签订合同时,合同上说明员工工资在每月20日之前发放上月工资。)公司这个行为是否合法?我们员工应该怎样向公司所要工资并让公司把拖欠的社保补齐?请高人指点!!
公司签订了首份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后虽然没有续签 但仍然在履行 可以视为已经续签 其次 单位不缴社保金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如果扣了员工应缴费用 却不缴纳 就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 也是违法的 再次 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因此 单位有多项违法行为 对于不缴纳社保金的行为 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对于克扣工资 拖欠工资的行为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另外 可以找单独的工会组织 寻求法律援助 或者找当地的媒体 曝光单位的违法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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