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签了房屋拆迁空白协议去法院起诉撤销应当把谁当被告?
尊敬的各位好!请问作为房屋拆迁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启动过程中,被房屋征收指挥部的负责人和行政村书记合伙使计,趁喝醉酒的被征收人哄骗带运去行政村逼迫其在【空白协议】上签了字。请问受害人去法院起诉撤销该协议,应当把谁当被告呢?请问是把房屋征收“指挥部”的负责人和书记当被告呢?还是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当被告呢?或者在没有负责人出来时,就直接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这个“名称”当被告行吗?请哪位法律高手朋友能给我耐心指点一下行吗?谢谢!
征收管理办公室的上级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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