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差一个月退休,单位单方面将社保转入个人窗口,是否有补偿金?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员工2月份到退休 年龄,单位在1月份交完后,把2月份的社保转入个人窗口,要求个人缴纳最后一个月的社保费用。此举是否属于违约?是否有补偿金?
单位的做法是不妥的,你是2月份退休的,单位应该把社保缴到2月份,在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从3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只差一个月了,你只要叫单位把社保补齐了,如果你自己缴了叫单位把你缴的钱补给你。
属于违反哪些条款?
企业职工退休、单位应派财务科、社保专员协助员工办理退休事宜、单位这种做法欠妥、但并不违法、。社保退休、可以由员工自己办理、只要符合条件、办理并不困难。即使你单位协助办理、签字等还是要本人签字。
个人自己办理的困难在于不熟悉社保局科室、窗口。有时要走点冤枉路。
从单位来说是为了省去办理退休的麻烦,如果当事人不认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补偿。
单位为了方便,减少给职工办理退休带给自己的麻烦,采取这种方式是不对的,个人可以要求补偿。你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上面应该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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