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保险 更新时间:2018-03-23 18:21:06 117次访问
我在一个单位2000年入职,马上18年了。可是我们的社会保险是从2011年才开始缴的。现在因为自己的原因要离职,请问我可以向单位要求补缴保险吗?具体应该怎么做?
如果你的户籍不是工作地的户籍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 是不可以缴纳社保金的 这是政策问题 与单位无关 单位不需要也不能为你补缴 但如果是本地户籍 是单位应当缴纳而没有缴纳社保金 那么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 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社保机构会按规定要求单位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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