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科技计划项目流程管理系统怎么申报
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要求,并且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1项,且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2项。
(四)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参加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七、申报方式
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1. 选择一级项目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
2. 选择二级项目类别:社会民生类重点研发项目。
3. 选择技术方向领域:选定指南中明确的某一重点方向和领域,将其领域编号填报至系统。
4. 确定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已选择的技术方向领域,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确定研发内容和相应的项目名称(不能把指南中的技术方向领域作为项目申报名称)。
(二)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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