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已经提出辞职的会计去领增值税专票
我已经提出辞职,新会计已经到位,暂时没有交接工作,公司还要继续让我去申领增值税专票,是首次申领,申领的数量在我离职前不能保证开完,我可以拒绝执行吗?如果我离职后,我领取的专票被公司虚开,我需要负责吗?
你还没有离职 就应该完成本职工作或者领导交办的工作 在交接时 肯定要注明已经开具的发票数量和尚未开具的发票编号 比如移交物品清单中有专票47张(003号~050号) 这样 在这些号码内的发票中发生虚开等问题 就与你无关了 不需要你承担任何责任
这种工作你可以拒绝,因为公司虚开发票,你会收到牵连.
建议你,不要去领取,原因,你懂得。若出了事情,公司会推到你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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