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车道路上前车不知什么情况随意停车造成追尾双方损失小、当时后车不能急刹也不能
2018年2月10日池洲段与一辆上海回四川前车“注前车2018年1月15日购车司机实习期2017年12月25日到期、在高速超车道上不知什么情况随意停车造成追尾双方损失小、无人伤。可当时在车辆密集紧急下后车也不能急刹车和变道情况下还是轻微追尾。请问责任如何定?
根据你的描述,我估计你是后车驾驶员,因为你的描述明显偏向后车。
这样不利于网友帮助你判断和分析问题。
根据你的描述,交警判决两车交强险互碰自赔的可能性最大,后车承担责任的可能性第二大,前车承担责任的可能性最小,除非你有行车刻录仪证明前车违章停在超车道上,且你车速非常快,达到了超车道要求的最低车速,且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并且前车并非临时停车,而是已经停在那里很长时间了,且没有摆放警示标志。
因为根据你的描述,前车应该不是故障停车,很可能是堵车低速。
前车司机已经过了实习期,可以上高速。另外驾驶员是否是车主(购车人)与事故认定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你应该追求的最好效果是交强险互碰自赔,这样不动用商业险。你想追求第三种可能,非常困难。
以上答案也许不会让你高兴,但绝对是忠言。
就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下发生追尾,前车负主要责任。
主要看当时驾驶员是谁,高速超车道随意停车需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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