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服务“三农”的本质要求,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中“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2)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不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不对外投资,不以盈利为目的。
(3)坚持社员自愿,互助合作,风险自担。
(4)坚持立足农村社区,社员管理,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5)坚持独立核算,规范运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6)坚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稳妥推进。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公民自愿入股组成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业务。农村资金互助社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社员共同利益。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独立的法人,对社员股金、积累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以其社员股金和在本社的社员积累为限对该社承担责任。农村资金互助社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诚实守信,审慎经营,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