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谢谢 更新时间:2018-04-03 06:02:23 108次访问
2月国税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因未备注工程项目,对方拒收,重新又代开了一份,现作废一份要求退税,专管员要求写一份退税申请书,请问这种怎么写啊
既然是重新代开发票时,应将原发票收回作废,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其原已申报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后续的纳税申报中抵扣而不是申请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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