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工伤九年了,一直没动二次手术,钢钉还在脚里了。也一直在原厂从没离职,请问还能报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进一步主张权利,因而该一年为诉讼时效期间。如果九年以来都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就超过了认定时效,无法认定了。
工伤时间有效期二年,,
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期限规定的,单位申请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个人申请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超过这个期限,人社部门就不予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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