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上班,却签署的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现在因为没有买保险,我可以告商场吗?合法吗?
现在因为没有缴纳保险,公司不认账,还试图恐吓!我害怕我该告谁
可以向用工所在的的劳动监察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当地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当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的“劳动监察”窗口予以投诉。投诉的对象为: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商场。通过投诉,该问题即可得到解决。
如果劳动监察机关不能解决“社会保险”问题,则该劳动监察机关会告知你提起劳动仲裁的程序。
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那就需要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因为,以后的打官司还得靠他们哦!!预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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