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我的女朋友,因为她是一个追星狂,为了去看她的偶像的演唱会,竟然花钱买一张好几千的现场
门票,为此我非常反感,这有意义吗?我在外辛苦地挣钱,而我一个月也就挣2万元左右,而她天天因为追星,什么也不做了,包括出去挣钱。
这就是你的不是了,因为所谓的追星会有正常人吗?
属于有心理疾病的人
这是没有办法的
这是个人爱好现象,就是有点过,多劝说劝说吧,不是原则性问题
这是寄生虫,坚决离开她。
既然讨厌她,那就和她做普通朋友或分手吧
干脆甩了她得了。
如果真是不能说服她改变她的想法及做法,那比较好的方式就好合好散。不必强求。双方可以就事论事来讨论,如果都不让步,那为了自己,也为了对方,就此打住。
你需要一次turn
你可以和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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