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2018年6月23预产期,能在青岛领生育津贴么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你在2017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缴纳生育保险的,到2018年6月缴费已满一年,能够在青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这事还是具体去收费单位或社保局问问看看这种情况能领取生育津贴,在问问领取生育津贴都要有那些条件能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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