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何时公布的,指的是法律规定何时发布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早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版第一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或者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法权利。
【发布单位】全国人大 【发布文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5号 【发布日期】1979-07-06 【生效日期】1980-01-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它是随着刑法的立法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时间】1997-3-14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根据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12 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正。)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这个罪名极少用到。
应该公布于2015年
原来有,后来废除了
法律已经有这个规定了,只是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被打了折扣。
早在很早时期就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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