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人民法院
我是【2014】潜民二初字第00373号,诉潜山县割肚村黄结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金额2000多元。经水吼人民法庭审理终结,我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2015】潜执字第00230号。2017年末一直是李警官分管,期间找过好几次,不是开会就是电话或手机无人接听,或是电话通了之后说打电话给黄结才,让等候。由于数额小,未果。2017年12月再打电话给李警官时说转到了执行庭,执行庭说过年了······· 黄结才在安庆市潜山县割肚经营卫生纸多年资金雄厚,个人年收入十几万,在潜山县城有房产等等。 试问2000多元是被执行人没有还是法院没有去执行呢。还是地方保护主义还是······在习主席的伟大英明带领下,我们决不能让老赖破坏和谐社会环境,要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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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你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仅仅是区区两千元的执行款,不应当是地方保护主义吧。
向潜山县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举报,举报潜山县人民法院懒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