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在中国杀死美国人,是要将他引渡回美国审判还是用我国的法律审判?
这是基本法律常识,属地管辖原则。在那儿犯罪,那儿法律管。
中国《刑法》第3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包括在中国领域内实施犯罪的外国人,一律适用中国《刑法》,但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除外。
有引度条约的可以引度,沒有引度条约的按中国法律执行(有外交豁免权除外)。
按中国法律处罚
直接中国审判。
如果美国人在中国杀死美国人,那肯定是要按照我国的法律在我国境内审判。
根据情况,可以在中国受审,也可以引渡回美国受审,如果双方都是美国人没有中国关系的话,基本都是引渡回美国,如果美国没有要求引渡,那就直接在中国受审并且判刑。
美国人跑中国来杀美国人? 这美国人真的很有思想。
要分情况
如果被杀者和杀手都注册了中国公民身份,就根据我国的刑法审判,无需回美国审判。
如果被杀者注册中国公民身份,而杀手没有,就要两国联合审判,一方各派一个代表出席审判。
如果被杀者和杀手都没有注册中国公民身份,就直接交给美国法院审判。
如果杀手注册公民身份,被杀者没有,那么我国就有责任参与美国的审判并配合。
在中国审。看江歌案,中国人在日本杀死中国人,是在日本审的。
这个需要协商。
在我国应该是在国内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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